终生居住权不可出租,只能居住不能处分。房屋转租需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出租房屋需办理相应手续。居住权与产权有区别,终生居住权仅限居住,无权处分。
法律分析
一、享有终生居住权可以出租房屋吗?
不可以的,虽然可以终生居住,但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只能居住不能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不得转让、继承。
二、房屋转租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转租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1)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
(2)转租合同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虽然一般要求租赁当事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应当具备转租的约定条款,但无论有没有转租约定条款,承租人都要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否则转租合同无效。
(3)转租合同具有附随性,其约定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约束条件。
三、房屋出租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四、出租房屋要办什么手续?
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书。
居住权跟产权还是有区别的,如果当事人有终身居住权,意思就是在当事人在世的情况下可以一直居住在这套房子当中,但是,当事人实际上没有权利对这套房子进行任何处分,包括出租或者说是立遗嘱。
结语
终生居住权仅赋予居住权人在其有生之年居住的权利,不包括处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居住权人可以在满足稳定生活居住需求的情况下,通过合同约定或遗嘱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转租房屋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订立转租合同并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的基本内容涵盖当事人信息、房屋状况、租赁期限、租金等条款。出租房屋需办理相应手续,私有房屋出租需向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居住权与产权有区别,居住权仅赋予居住权人居住的权利,不包括处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第七百四十条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