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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期间死亡,遗属是否有继承权?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3 0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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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期间死亡,遗属是否有继承权?

对于未按《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处理原则如下: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则可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补办了结婚登记,则可享有继承权;若未补办结婚登记,则按同居关系处理,无权夫妻财产分割和继承财产;但若符合特定条件,可分得适当遗产。法律分析;应该分情况处理;未按《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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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于未按《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处理原则如下: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则可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补办了结婚登记,则可享有继承权;若未补办结婚登记,则按同居关系处理,无权夫妻财产分割和继承财产;但若符合特定条件,可分得适当遗产。法律分析;应该分情况处理;未按《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对于未按《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处理原则如下: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则可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补办了结婚登记,则可享有继承权;若未补办结婚登记,则按同居关系处理,无权夫妻财产分割和继承财产;但若符合特定条件,可分得适当遗产。

法律分析

应该分情况处理

未按《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如果在1994年2月1曰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在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即可以配偶身份按《民法典》有关规定享有继承权;

(二)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补办了结婚登记的,在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未补办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间的关系按同居关系处理,任何一方就不享有夫妻财产分割和以配偶身份继承对方财产的权利。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不予支持。但若符合《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的,即对继承人以外的一方依靠另一方抚养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或者一方对另一方抚养较多的,一方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

拓展延伸

非婚同居期间死亡:遗产归属与继承权的法律解析

非婚同居期间死亡时,遗产归属与继承权问题涉及复杂的法律解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婚同居并没有法定的继承权,因此遗产归属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然而,法院在实践中通常会考虑双方的财产共同贡献、共同生活时间以及遗嘱等因素,来判断遗产归属。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规也可能会对非婚同居关系的继承权作出特殊规定。因此,当遭遇类似情况时,建议遗属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具体适用的法律规定,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维护自身权益。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解析,具体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解决。

结语

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对于未按《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继承权的情况,应按以下原则处理:若在1994年2月1日前已符合结婚要件,则按事实婚姻处理,享有继承权;若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要件并补办登记,则享有继承权;若未补办登记,则按同居关系处理,不享有夫妻财产分割和继承权。但符合《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即一方依靠另一方抚养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或一方对另一方抚养较多的情况下,一方可获得适当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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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期间死亡,遗属是否有继承权?

对于未按《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处理原则如下: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则可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补办了结婚登记,则可享有继承权;若未补办结婚登记,则按同居关系处理,无权夫妻财产分割和继承财产;但若符合特定条件,可分得适当遗产。法律分析;应该分情况处理;未按《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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