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著作权纠纷应如何维权?侵权者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损失确定,无法计算时按违法所得赔偿。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包括字体,如遭侵权,受害人可收集证据向著作权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侵权行为涉及未经授权发表作品、冒名署名、篡改、剽窃等。根据《著作权法》,侵权者可能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严重情节还可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字体著作权纠纷应该如何进行维权?
侵犯字体著作权的,由侵权人承担赔偿的责任,赔偿的数额依据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违法所得进行赔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著作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侵犯作者著作权的要承担侵权的责任,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非常多的,字体也是具有著作权的。字体著作权被侵犯的,受害人可以收集侵权证据,向著作权管理部门投诉,请求著作权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债权行为,承担赔偿侵权损失。
相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著作权侵权行为主要有哪些?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结语
字体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侵权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应根据实际损失确定,若难以计算,可按违法所得进行赔偿。受害人可收集证据向著作权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侵权行为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受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甚至构成犯罪。未经许可发表作品、署名他人作品、剽窃、篡改、未支付报酬等行为都属于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二章 著作权 第三节 权利的保护期 第二十三条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二章 著作权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十七条 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