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书,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应遵守合同约定。如果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疾病信息,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但保险公司必须对投保人提出解除合同的理由进行书面通知,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退保义务。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八条 保险合同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协议。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
《保险法》第九条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明确保险合同的标的、保险金额或者保险标准、保险期间、缴费期间和方式、保险费以及其他事项。
《保险法》第十六条 投保人对保险人提出投保申请,应当如实告知风险,经保险人同意才能订立保险合同。
《保险法》第十七条 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风险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对被保险人提出解除合同的理由进行书面通知,并在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内履行退还保险费的义务。
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当如实告知自身疾病情况,保险公司也应当在解除合同前作出书面通知,并履行退保义务。因此,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当谨慎选择保险产品,并真实如实地告知个人疾病信息,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