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当保险公司拒绝向患有帕金森病的被保险人支付重疾险理赔时,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以下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1. 医学诊断报告和治疗记录,证明被保险人确实患有帕金森病,并且已经接受了相关治疗;
2. 保险合同和条款,证明帕金森病属于保险公司承担的重疾险范围之内;
3. 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和证据,如有必要,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供书面的拒赔通知和相关证据,以便自己进行进一步的证据分析和反驳。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对保险标的或者利益发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人拒绝承保或者拒绝赔付保险金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并负有举证责任。”
3.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就保险事项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保险义务。”
通过以上证据和法律依据的支持,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主张自己的权益,并争取得到应得的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