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应当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确定,个人不得自行确定缴费金额。
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和缴纳,应当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确定。”
2.《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社会保险费计算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确定的其工资、工资性收入或者劳务报酬的上限。”
综上,个人在缴纳医疗保险费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不得自行确定缴费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