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面签是什么意思?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2 23:46:18
不动产面签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不动产面签就是是指买卖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发票(有的不需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到房管部门面对房管人员面签合同、并接受质询记录、审核材料真伪等,是办理房产过户的法定程序之一。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导读法律分析。不动产面签就是是指买卖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发票(有的不需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到房管部门面对房管人员面签合同、并接受质询记录、审核材料真伪等,是办理房产过户的法定程序之一。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法律分析:
不动产面签就是是指买卖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发票(有的不需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到房管部门面对房管人员面签合同、并接受质询记录、审核材料真伪等,是办理房产过户的法定程序之一。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面签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不动产面签就是是指买卖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发票(有的不需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到房管部门面对房管人员面签合同、并接受质询记录、审核材料真伪等,是办理房产过户的法定程序之一。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