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转让合同需满足民法典规定的条件方具有效法律效力,即行为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根据合同书形式的规定,当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但在此之前,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时,合同也成立。
法律分析
店铺转让合同不是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必须是当事人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拓展延伸
店铺转让合同签字后的法律效力与合同违约责任
店铺转让合同的签字是确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环节。一旦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双方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约定达成了共识,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签字后,合同成为双方之间的法律约束文件,任何一方违约都将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如果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因此,店铺转让合同签字后的法律效力直接关系到合同各方的权益和责任,对于保障合同履行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店铺转让合同的签字是确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环节。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必须是当事人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才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双方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约定达成了共识,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签字后,合同成为双方之间的法律约束文件,保障合同履行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