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商标侵权,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办理注册商标手续,获得一定范围内的专用权;如果已经获得了注册商标,要注意办理延展,避免注册信息过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四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否则,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将注销其注册
法律分析
为了避免商标侵权,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办理注册商标手续,获得一定范围内的专用权;
2.如果已经获得了注册商标,要注意办理延展,避免注册信息过期;
3.除了上述方法外,还有其他措施可以避免商标侵权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侵权商标权的行为有什么
侵权商标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
4.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三、侵犯商标权取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1.收集证据内容及手段应合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合法。实践中,证据不合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收集或提供主体不合法。取证程序不合法。如以暴力、威胁、欺骗、引诱、收买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内容不合法。
2.注意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和一致性。
各个证据之间要有某种客观的联系,相互印证,而不是相互孤立的。其次,当事人应收集与证明对象相一致的证据。实践表明,证据证明对象过于分散往往容易削弱证据的证明力,至于相互矛盾的证据更是不为法庭所认定。在收集证据后要仔细研究它们的内在关系,剔除无关紧要的证据,确保证据有的放矢。
拓展延伸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和续展是商标注册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有效期是指商标注册后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商标持有人可以凭借商标享有相应的权利。而续展则是指在商标有效期届满之前,商标持有人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续展注册,以确保其商标在市场上的持续有效。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商标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商标局申请续展注册。续展注册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文件,包括原商标注册证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等。如果商标持有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续展注册,就视为自动放弃该商标的注册权。
另外,商标的续展申请有一定的注意事项。首先,续展申请应该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提出,否则将无法获得批准。其次,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续展注册的费用。最后,商标局将对续展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将予以核准并公告。
总之,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和续展是商标注册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商标持有人应当仔细阅读相关法规,并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完成申请。
结语
为了避免商标侵权,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办理注册商标手续,获得一定范围内的专用权;如果已经获得了注册商标,要注意办理延展,避免注册信息过期;除了上述方法外,还有其他措施可以避免商标侵权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对于侵权商标权的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称为使用侵权,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称为销售侵权,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称为商标标识侵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称为反向假冒行为,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称为其他侵权行为。侵犯商标权取证注意事项包括:收集证据内容及手段应合法,注意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和一致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 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八条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