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员工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包括参保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如果员工主动不续签合同,不符合“非本人原因”条件,即使满足缴费时间要求也不可领取。建议与单位协商,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中不将原因归于个人,这样可以满足条件并领取失业保险金。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合同违法行为辞职可领取失业金和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签订劳动合同是每一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必须要进行的,因为建立劳动合同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具有一定的法律保障意义的,当然,我们国家对于失业的劳动者也存在着一定的救济措施,比如说领取失业保险金,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是不可以的
按《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果合同到期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条件,即使缴费时间满一年也不可以领取。所以应当与单位协商,能否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时,不要把原因归于个人,这对单位不会有什么损失,也就可以领取了。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按上述理由辞职,不但可以领取失业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他并不是没有条件限制的,必须是因为不是本人意愿所造成的失业,如果说是因为合同到期,由于员工个人的原因不续签的话,那么当然是不可以领取这个失业保险金的。
结语
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具有法律保障意义。然而,合同到期员工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缴费满1年、非本人原因中断就业,并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要求。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员工个人原因导致的,就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建议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不将原因归于个人,以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也可提出合法的辞职理由来索取经济补偿金。需要注意,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必须是非本人意愿造成的失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