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人民可以受理下列房地产纠纷案件:
1、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和以土地为标的物的土地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及侵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纠纷。
2、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建筑工程承包、开发联建、拆迁中的补偿安置、联营、入股、代理等合同纠纷。
3、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
4、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有奖销售或证书买卖等纠纷。
5、平等主体间的其他以房屋或土地为标的物的纠纷。
一、房子拆迁有纠纷怎么处理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起诉。
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4、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提起民事诉讼。
5、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
6、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起诉。
二、房屋拆迁有争议解决的方式有哪些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起诉。
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4、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提起民事诉讼。
5、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
6、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起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人民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