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和医疗鉴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工伤认定是指用人单位为职工确认工伤的过程,主要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的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等费用。而医疗鉴定是指为确认职工的疾病或伤残程度而进行的医学鉴定,主要是由医疗机构出具职工伤残鉴定书。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或者职工认为职工患病或者受到事故伤害属于工伤的,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报材料,并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2. 《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第五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用人单位、单位的劳动者因存在争议,需要明确其是否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并确定期限的鉴定活动。
3.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报告工伤,经工伤确认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制度支付工伤保险金。
4.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由职工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职工因工伤造成的劳动能力损失鉴定费用和医疗费用。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和医疗鉴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对于职工在工作中因意外受伤或患病产生的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对于职工的伤残程度和劳动能力等方面的评定则需要进行医疗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