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方出轨不需承担责任,但若与他人同居或重婚,则构成违法行为,对方可要求离婚损害赔偿;重婚者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民法典》和《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及适用条件。未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案件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
女方出轨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女方出轨,并构成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其中重婚者,甚至可以被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不予受理。
拓展延伸
婚姻中配偶多次出轨的法律后果会有哪些?
婚姻中配偶多次出轨可能导致一系列法律后果。首先,受出轨行为影响的一方可能提出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将考虑出轨行为对婚姻的破坏程度,可能判决对方支付赡养费、财产分割等。其次,出轨行为可能构成婚内不忠罪,违反婚姻法律规定,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如罚款、拘役等。此外,出轨行为可能对子女造成伤害,另一方可以要求获得子女的抚养权。最后,出轨行为可能导致名誉受损,受害方可以起诉侵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和名誉损害赔偿金。总之,婚姻中配偶多次出轨的法律后果涉及离婚、财产分割、赡养费、刑事责任、子女抚养权和名誉损害赔偿等方面。
结语
女方出轨在一般情况下不承担责任,但若出轨行为涉及同居或重婚等违法行为,则另一方可要求离婚损害赔偿,重婚者甚至可能面临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最高人民关于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7条明确了损害赔偿责任主体为无过错方的配偶。然而,人民对于不准离婚的案件不支持基于民法典第1091条的损害赔偿请求。需要注意的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将不予受理。婚姻中配偶多次出轨可能导致离婚、财产分割、赡养费、刑事责任、子女抚养权和名誉损害赔偿等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