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医保在上海可以使用。
全省11个设区市的浙江参保人员现在可以在上海的455家医疗机构门诊直接使用医保卡结算费用。浙江与上海医保部门实现了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的双向直接结算。浙江参保人员在上海门诊刷卡结算,可以通过浙里办手机APP或者到当地医保中心办事大厅办理异地安置备案手续,也可以选择在参保地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这项新使得浙江参保人员在上海就医更加便捷。
医保的基本原则:
1、全民参与;
2、风险共担;
3、权益均等;
4、筹资多元。
医保制度旨在通过社会力量和个人参与,形成风险共担的保障机制,确保参保人在面临疾病时能够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医保基本原则包括全民参与,即所有符合条件的公民都应参加医保;风险共担,通过集体筹资分摊个人医疗风险;权益均等,保障所有参保人享有平等的医疗服务权利;筹资多元,医保资金来源多样化,包括个人缴费、单位缴费和补助等。
综上所述,浙江省与上海市医保部门合作,实现了455家上海医疗机构对浙江11个设区市参保人员的医保卡门诊费用双向直接结算,通过浙里办APP或医保中心备案,或在本地二级以上医院转诊,极大便利了浙江参保人员在上海的就医体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