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地户口可以在天津办理离婚。但双方仅能诉讼离婚,不能协议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一、离婚手续能在外地办理吗?
异地可以诉讼方式离婚,但是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
1.协议离婚不可以在异地办理,想要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住所地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管辖。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二、离婚强制执行有哪些要求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离婚是不可以强制执行的。
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起诉离婚;
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三、异地离婚如何办理手续
异地离婚的办理手续如下:对于协议离婚的,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对于诉讼离婚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