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赠与合同一般不能撤销,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赠与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赠与人在财产权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可以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不履行抚养义务等情况,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若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可以被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撤销。
法律分析
一、不能撤销赠与的情形有哪些
1、不能撤销赠与的情形: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赠与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3、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注意例外情形: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4、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特别注意: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5、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在特定情形下是不能撤销的,如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然而,在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但需注意赠与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并且赠与人在财产权转移前有权撤销赠与。受赠人若严重侵害赠与人或未履行抚养义务或违反合同约定,赠与人也有权撤销赠与。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此外,若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也可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