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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赠与条款可以撤销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2 07: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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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赠与条款可以撤销吗

附条件的赠与合法有效的。单务无偿合同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虽然负担一定的条件,但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仍是将赠与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在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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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附条件的赠与合法有效的。单务无偿合同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虽然负担一定的条件,但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仍是将赠与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在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附条件的赠与合法有效的。单务无偿合同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虽然负担一定的条件,但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仍是将赠与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在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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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的赠与合法有效的。单务无偿合同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虽然负担一定的条件,但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仍是将赠与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在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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