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经批准划归城镇建设用地或者特殊用途用地外,不得征收或者征用。但在紧急情况下,需要征收或者征用土地的,应当经过征收或者征用决定,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经批准划归城镇建设用地或者特殊用途用地外,不得征收或者征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土地征收或者征用应当按照公共利益为前提,遵循合法、公正、公开、有偿补偿的原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征收或者征用土地应当经过征收或者征用决定,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给予补偿。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在紧急情况下,需要征收或者征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 征收或者征用决定应当根据紧急情况的需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因此,一般情况下,用于农业的土地不得进行开发征用,除非是紧急情况下,需要征收或者征用土地的,需要经过征收或者征用决定,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给予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