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父母一方带孩子离家出走不联系家人,违法侵犯了另一方的抚养权或探视权。根据《民法典》,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应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情况下由判决。
法律分析
父母一方带孩子离家出走不联系家人,属于违法,侵犯了另一方的抚养权或探视权。《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拓展延伸
女方携带子女逃离,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女方携带子女逃离的行为并不一定构成违法。在某些情况下,如存在家庭暴力、虐待或其他危害子女安全的情况下,女方可能会被视为保护子女的行为。然而,法律对于父母之间的子女抚养权和监护权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女方未经批准或违反了现有的法律规定,携带子女逃离可能会被视为非法行为,并可能面临法律后果。因此,无论何种情况,建议女方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咨询合格的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一方擅自带孩子离家出走不联系家人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抚养权或探视权。在离婚后,父或母不直接抚养子女,仍有探望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探望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可由判决。女方携带子女逃离行为并非一定违法,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建议女方在采取行动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确保权益合法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