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未成年子女享有被探望的权利具有现实意义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2 08:20:56
明确未成年子女享有被探望的权利具有现实意义
国现行探望权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只有明确了探望权不仅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也是义务。同时确立未成年子女在探望权制度中的权利主体地位,才能切实保障探望权的有效实现,真正达到设立探望权制度的目的,即既保护父母的正当利益,更关注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导读国现行探望权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只有明确了探望权不仅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也是义务。同时确立未成年子女在探望权制度中的权利主体地位,才能切实保障探望权的有效实现,真正达到设立探望权制度的目的,即既保护父母的正当利益,更关注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国现行探望权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只有明确了探望权不仅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也是义务。同时确立未成年子女在探望权制度中的权利主体地位,才能切实保障探望权的有效实现,真正达到设立探望权制度的目的,即既保护父母的正当利益,更关注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明确未成年子女享有被探望的权利具有现实意义
国现行探望权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只有明确了探望权不仅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也是义务。同时确立未成年子女在探望权制度中的权利主体地位,才能切实保障探望权的有效实现,真正达到设立探望权制度的目的,即既保护父母的正当利益,更关注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