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休人员再就业不构成劳动关系,受伤不认定为工伤。受伤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获得救济。超过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但需在一年内申请。工伤处理需遵循工伤报告、认定和鉴定程序。退休后受伤需注意个人安全,建议休息并保持身体健康。
法律分析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3、如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没有办理退休手续的,按工伤赔偿处理。在受伤后的一年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注意一定不能超过一年的时间,不然劳动部门有权不受理。
处理工伤的先决条件?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综上所述到退休年龄后受伤不被认定为工伤要注意人身安全,建议退休回家休息,注意身体健康安全。
结语
退休后再就业的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因此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对于受到事故伤害的退休人员,可以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如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退休手续,受伤后一年内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但务必注意不要超过一年的时间,否则劳动部门有权不受理。处理工伤的先决条件包括工伤报告程序和工伤认定程序,同时还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程序。总之,退休后受伤不被认定为工伤时,应注意个人安全,建议退休人员回家休息,保持身体健康和安全。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