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的医保卡能在外地用。
上海的医保卡在外省是可以使用的,条件是该城市已经开通了异地就医服务。目前,上海与杭州、镇江、南通、常州、马鞍山、洛阳、宁波、扬州、大丰、贵阳、湖州、西宁、连云港、嘉兴、安吉和梅山等城市实现了异地互通报销。在这些城市的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门急诊及住院医疗费用,参保人可以先行垫付,然后在收据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医疗费原始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就近的医保事务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申请报销。
医保卡跨地区使用流程:
1. 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持有上海医保卡的参保人员需到上海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在外地选择当地医保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
3. 出示医保卡和身份证:在就医时,出示上海医保卡和身份证,医院会通过医保系统验证参保身份;
4. 直接结算或报销:根据当地医保,部分费用可能可以直接结算,不可直接结算的部分需先行支付后回上海申请报销;
5. 保留就医凭证:就医过程中需保留所有收费凭证、处方单等,以便回上海后办理报销手续;
6. 办理报销手续:回上海后,携带就医凭证及相关材料到上海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跨地区医疗费用的报销。
综上所述,上海的医保卡可以在外地使用,但需要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出示医保卡和身份证,部分费用可直接结算,不可直接结算的部分需先支付后回上海申请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