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医疗器械经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二)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
法律分析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二)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
拓展延伸
从事疫苗生产活动应当具备哪些方面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十一条,从事疫苗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疫苗管理法规定的疫苗生产企业设立条件;
2.具备符合疫苗管理法规定的疫苗生产线、厂房和冷藏设施;
3.具备符合疫苗管理法规定的疫苗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
4.具备符合疫苗管理法规定的疫苗冷藏、运输管理规范的管理制度。
因此,从事疫苗生产活动需要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如果疫苗生产企业未能满足这些条件,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结语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具有质量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以及经营、贮存场所。这些条件都是为了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因此,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才能从事医疗器械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假药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销售的疫苗以及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疫苗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设备等物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注册证书,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等,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五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五十万元的,按五十万元计算。
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劣药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销售的疫苗以及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疫苗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设备等物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五十万元的,按五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注册证书,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等。
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假药,或者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劣药且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以及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章 疫苗流通 第三十五条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供应疫苗。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接种单位供应疫苗。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接种单位供应疫苗,接种单位不得接收该疫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