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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型糖尿病被拒赔,我应该如何选择保险产品?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2 15: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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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型糖尿病被拒赔,我应该如何选择保险产品?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1型糖尿病的情况下,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进行分析,确认是否存在保险事故,以及保险公司是否已经履行相关的告知义务。同时,被拒赔的投保人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应当根据合同的条款进行。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在订立合同时,相互告知诚实、详细的情况。保险人在投保人、被保险人明确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不得对该情况提出异议。第四十一条 保险人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文件后,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核定给付或者不给付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保险人应当在该期限届满前告知申请人,并在三十日内作出决定。2.《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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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1型糖尿病的情况下,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进行分析,确认是否存在保险事故,以及保险公司是否已经履行相关的告知义务。同时,被拒赔的投保人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应当根据合同的条款进行。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在订立合同时,相互告知诚实、详细的情况。保险人在投保人、被保险人明确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不得对该情况提出异议。第四十一条 保险人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文件后,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核定给付或者不给付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保险人应当在该期限届满前告知申请人,并在三十日内作出决定。2.《合同法》;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1型糖尿病的情况下,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进行分析,确认是否存在保险事故,以及保险公司是否已经履行相关的告知义务。同时,被拒赔的投保人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1.《保险法》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应当根据合同的条款进行。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在订立合同时,相互告知诚实、详细的情况。保险人在投保人、被保险人明确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不得对该情况提出异议。

第四十一条 保险人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文件后,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核定给付或者不给付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保险人应当在该期限届满前告知申请人,并在三十日内作出决定。

2.《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二十七条 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因违约所失去的利益以及因此受到的后果性损失。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方的告知义务、不实告知后果及其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限额、责任免除等条款进行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

第十七条 保险人对于保险事故的认定、鉴定、赔款计算等事项,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认为保险人未履行保险合同中应当承担的义务的,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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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型糖尿病被拒赔,我应该如何选择保险产品?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1型糖尿病的情况下,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进行分析,确认是否存在保险事故,以及保险公司是否已经履行相关的告知义务。同时,被拒赔的投保人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应当根据合同的条款进行。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在订立合同时,相互告知诚实、详细的情况。保险人在投保人、被保险人明确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不得对该情况提出异议。第四十一条 保险人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文件后,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核定给付或者不给付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保险人应当在该期限届满前告知申请人,并在三十日内作出决定。2.《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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