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保险申请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并且申请人有权提出质疑和再次申请。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保险人拒绝承保的,应当告知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
2.《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对保险人拒绝承保的理由表示异议的,保险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
3.《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被保险人对已经拒绝承保的保险业务提出再次承保申请的,保险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或者另行协商后决定是否承保。”
综上所述,如果保险公司以血糖高为由拒绝保险申请,保险公司必须向申请人说明合理的理由,并且申请人有权提出质疑和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