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人在受赠人严重侵害其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可以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法律分析
属于双方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拓展延伸
赠与行为的法律性质及其影响
赠与行为的法律性质是指该行为在法律上被认定为一种特定的法律行为,涉及财产权益的转移。赠与行为可以是单方面行为,即赠与人单方面将财产转让给受赠人,也可以是双方共同行为,即赠与人和受赠人共同达成协议进行财产转让。赠与行为的性质对于双方权益和义务的确定具有重要影响。在单方面行为中,赠与人享有决定权和自由度较高,而在双方共同行为中,赠与人和受赠人需共同遵守约定并履行相关责任。赠与行为的法律性质及其影响需要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和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和判断,以确保权益的合法保护和合同的有效执行。
结语
赠与合同是双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定义,赠与人将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赠与人可以在特定情况下撤销赠与,包括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未履行扶养义务以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需要在一年内行使。赠与行为的法律性质对双方权益和义务具有重要影响,需要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和案例进行分析和判断,以确保权益的保护和合同的有效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六条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