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保候审期间的当事人和嫌疑人需遵守规定:不离开所居住地、及时报告住址等变动、按时到案、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证据。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可责令遵守特定规定,如不进入特定场所、不会见特定人员、不从事特定活动、交出护照等证件。提出保释申请需满足条件,缴纳保释金并有担保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违背。
法律分析
一、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犯罪嫌疑人被24小时拘留期间只要符合提出保释申请条件的,就都是可以提出申请的,但是需要缴纳一笔保释金,并需要一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来做为保释的担保人。当事人在被取保候审期间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去执行各项民事行为,不得违背。
二、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结语
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和嫌疑人需遵守严格的规定。包括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地,变更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需及时报告,传讯时必须准时到案,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根据案情责令遵守特定规定,如禁止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会见或通信、从事特定活动、交出出入境证件。当事人和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违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