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房产碰到拆迁的解决办法是继承人作为被征收人向房屋征收部门办理拆迁登记并取得补偿。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不是从签订拆迁协议算起,而是从发证日期开始计算,满五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法律分析
一、法定继承房产碰到拆迁怎么办
法定继承的房屋遇到房屋拆迁的,由继承人作为被征收人向房屋征收部门办理房屋拆迁登记,由继承人取得房屋拆迁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是不是从签订拆迁协议算起
实际中,按规定,拆迁安置房一般可以分为下面两类: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
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一个房子,只有拥有了产权之后才能够完全属于自己。通常,买卖房屋的时候,就是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好拿取房产证的日期。而对于拆迁安置房,这个房产证不是从签订拆迁时可以起算,而是从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发证日期起算。
拆迁协议书是协商拆迁及获得补偿的合同书,签订拆迁协议只是双方达成一致,与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起算时间无关。
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起算时间,应从房产证的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只有满五年后,才能正常进入市场流通。
结语
法定继承的房产遇到拆迁问题时,继承人作为被征收人需向房屋征收部门办理拆迁登记,并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部门应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面积等情况,并向被征收人公布调查结果。确定征收范围后,禁止在范围内进行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拆迁部门应书面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对于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起算时间,应从发证日期开始计算,满五年后方可正常交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