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让右原则判全责。
在十字路口,如果没有交通信号灯或交通警察指挥的情况下,直行车辆通常拥有优先通行权。因此,如果一辆直行车与一辆右转车发生碰撞,且直行车没有违反交通规则,那么右转车辆通常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应立即报警,并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以确定具体的责任方。根据责任认定书的结果,受损方可以向责任方索赔。如果在没有红绿灯控制的十字路口,一辆车被来自右侧的车辆撞击,那么被撞车辆将承担全责。这是因为根据交通规则,右侧来车有优先通行的权利。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
1、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原则:在交通事故中,责任的划分通常遵循法律规定的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举证责任原则和比例原则;
2、过错责任原则:指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造成交通事故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举证责任原则: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各方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4、比例原则:指根据当事人各自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5、特殊情况下的责任认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一方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事故,可能会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或全责。在十字路口让右原则下,如果一方未遵守此规则而导致事故,可能会被认定为全责。但具体责任认定还需结合事故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在无信号灯或交警指挥的十字路口,直行车享有优先权,右转车若与之相撞通常负全责,事故发生后应报警并依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处理索赔,而右侧来车优先原则导致来自右侧车辆撞击时被撞车辆需承担全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