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需根据保险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如保险合同未明确相关责任,需要参考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定。
法律依据:
一、《合同法》
第十二条 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一)虚假陈述或者故意重大遗漏;
(二)未履行告知义务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致使保险人无法正确评估保险风险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 保险合同应当明确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保险标的、损失范围和保险金赔偿标准,明确保险期间和保险费的数额和缴纳方法等内容。
第三十四条 保险人不得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规定免责条款。
第四十九条 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的,被保险人有权请求支付保险金。
三、《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金额过低,不足以弥补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发生的损失的,被保险人可以请求对方重新协商或者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可以参考以上法律规定,对保险合同及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进行合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