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教育监管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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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2 17:19:11
在线教育监管新规
法律分析。“联网经营服务的行业标准或政策性规定较为零星分散,相互之间规范不一。各部门职责不清,现有行政管理体制既没有足够的管理力量,也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导读法律分析。“联网经营服务的行业标准或政策性规定较为零星分散,相互之间规范不一。各部门职责不清,现有行政管理体制既没有足够的管理力量,也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分析:
“联网经营服务的行业标准或政策性规定较为零星分散,相互之间规范不一。各部门职责不清,现有行政管理体制既没有足够的管理力量,也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线教育监管新规
法律分析。“联网经营服务的行业标准或政策性规定较为零星分散,相互之间规范不一。各部门职责不清,现有行政管理体制既没有足够的管理力量,也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