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具备下列从业条件:
1、通过食品安全的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2、能够通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随机监督抽查考核。
3、未曾作为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4、未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风险提示: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将面临相关部门的责任约谈。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