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去世,其遗产份额可转归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转继承人的范围包括被转继承人的所有继承人,包括晚辈直系血亲和其他法定继承人。关于转继承的遗产是否构成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对此有不同判决。如果转继承是“权利”转移,遗产尚未实际取得,不构成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遗产”转移,被转继承的遗产已取得,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有权要求先析出属于自己的一半份额。
法律分析
转继承不仅存在于法定继承中,而且存在于遗嘱继承之中。因为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后,无论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在此时都已经取得了遗产继承权,当他们此时死亡,其应继遗产份额都可转归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人的范围包括被转继承人的所有继承人,不仅包括原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还包括其他法定继承人,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他们可以依照各自的继承顺序或原继承人生前遗嘱的指定,参加转继承。
关于转继承的遗产是否构成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对转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转继承人之间如何分割存在不同的判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所有。如果认为转继承转移的是“权利”,那么在转继承发生时遗产尚未实际取得,不构成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无权先析出转继承遗产的一半后再进行转继承;如果认为转继承转移的是“遗产”,那么被转继承的遗产因已取得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有权要求先析出属于自己的一半份额。
拓展延伸
转继承的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界限与权益保障
转继承的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之间的法律界限与权益保障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转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具体情况。在一些法律体系中,转继承的遗产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在其他法律体系中则可能被视为个人财产。这涉及到对夫妻财产制度的理解和适用。为了确保夫妻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需要仔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具体情况下进行适用和解释。法律界限的明确和权益的保障是维护家庭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关键。因此,相关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应当不断完善,以确保转继承的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之间的关系在法律框架内得到合理而公正的处理。
结语
转继承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转继承发生在继承权已经获得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转归其合法继承人。转继承人的范围包括被转继承人的所有继承人,无论是晚辈直系血亲还是其他法定继承人。关于转继承遗产是否构成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的判决存在不同意见。确保转继承的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之间的法律界限和权益保障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需要仔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并不断完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