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借车给他人出事故,责任分配依据《民法典》第1209条。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若车主有过错则需承担相应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安交管部门根据行为和过错程度确定。一方过错导致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多方过错根据行为和过错程度分别承担责任;无过错则为交通意外。逃逸、破坏证据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逃逸当事人有过错且有证据时,责任不减轻。
法律分析
一、车子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要不要负责任
1、车子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有过错的要负责任。
2、法律规定,车主将借车给别人驾驶的,通常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责任首先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不足的由实际使用人即借用车辆的人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借车给别人发生车祸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车主借车给他人驾驶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责任的承担由实际使用人即借用车辆的人负责,车主通常情况下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和过错程度,确定责任的承担。如果一方当事人有过错导致事故,将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是多方过错,责任将根据行为和过错程度分别承担。逃逸、破坏现场、毁灭证据等行为将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借车给别人发生车祸事故时,责任的认定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 动 车 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 动 车 第十三条 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 动 车 第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