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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3 1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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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哪些精神病鉴定需要经过法定程序。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3.行政案件的原告人。4.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5.劳动改造的罪犯。6.劳动教养人员。7.收容审查人员。8.和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二、精神病鉴定的委托和受理。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同意的,由办案机关委托鉴定。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遇到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案件,可以委托鉴定。2.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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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哪些精神病鉴定需要经过法定程序。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3.行政案件的原告人。4.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5.劳动改造的罪犯。6.劳动教养人员。7.收容审查人员。8.和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二、精神病鉴定的委托和受理。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同意的,由办案机关委托鉴定。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遇到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案件,可以委托鉴定。2.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一、哪些精神病鉴定需要经过法定程序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3.行政案件的原告人;

4.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5.劳动改造的罪犯;

6.劳动教养人员;

7.收容审查人员;

8.和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

二、精神病鉴定的委托和受理

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同意的,由办案机关委托鉴定。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遇到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案件,可以委托鉴定。

2.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5.中心在接受鉴定委托或鉴定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受理后,应当向委托机关或申请单位出具《鉴定委托受理合同》。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不予受理:

1)以个人名义申请鉴定的;

2)不能按本规定提交材料和交纳鉴定费,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但因案件特殊无法收集到有关材料,经委托机关详细说明正当理由,由专家研究是否受理委托鉴定)。

三、精神病鉴定的法定程序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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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哪些精神病鉴定需要经过法定程序。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3.行政案件的原告人。4.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5.劳动改造的罪犯。6.劳动教养人员。7.收容审查人员。8.和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二、精神病鉴定的委托和受理。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同意的,由办案机关委托鉴定。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遇到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案件,可以委托鉴定。2.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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