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房屋登记申请是否可以撤销以及如何处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3 11:58:21
文档

房屋登记申请是否可以撤销以及如何处理

在提交登记申请后,当事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但需满足一定条件。申请人申请撤销房屋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申请表、身份证明和原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若申请人和代理人共同申请撤销,则需由双方共同向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申请的请求。法律分析;在提交登记申请后,当事人是否可以撤回登记申请。当事人向房屋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后,因某种原因,申请人要求撤回登记申请,只要登记机关未在登记簿上记载登记事项,可以撤回申请。因为登记事项一经登记在册,产权公示就已经完成,未经法定程序,登记机关不得再变更登记在册的记录。2。申请人申请撤销房屋登记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人申请撤销房屋登记应当具备两个条件。
推荐度:
导读在提交登记申请后,当事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但需满足一定条件。申请人申请撤销房屋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申请表、身份证明和原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若申请人和代理人共同申请撤销,则需由双方共同向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申请的请求。法律分析;在提交登记申请后,当事人是否可以撤回登记申请。当事人向房屋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后,因某种原因,申请人要求撤回登记申请,只要登记机关未在登记簿上记载登记事项,可以撤回申请。因为登记事项一经登记在册,产权公示就已经完成,未经法定程序,登记机关不得再变更登记在册的记录。2。申请人申请撤销房屋登记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人申请撤销房屋登记应当具备两个条件。


在提交登记申请后,当事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但需满足一定条件。申请人申请撤销房屋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申请表、身份证明和原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若申请人和代理人共同申请撤销,则需由双方共同向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申请的请求。

法律分析

在提交登记申请后,当事人是否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当事人向房屋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后,因某种原因,申请人要求撤回登记申请,只要登记机关未在登记簿上记载登记事项,可以撤回申请。因为登记事项一经登记在册,产权公示就已经完成,未经法定程序,登记机关不得再变更登记在册的记录。

2。申请人申请撤销房屋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人申请撤销房屋登记应当具备两个条件。

首先,撤销注册应由双方书面提出,并签字确认。由于房屋登记应当由双方共同申请,撤销登记也应当由双方共同提出,这不仅可以防止一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按照规定撤销登记申请;二是申请登记事项应当在房屋登记机关登记前记入房屋登记簿。

3。申请人申请撤销房屋登记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申请人申请撤回申请的,原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撤回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

(三)原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撤回申请,撤回申请应当明确表明撤回申请的意思,但不需要说明撤回申请的理由。共同申请的,由双方共同向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申请的请求;代理申请的,由代理人向登记机关出具撤回申请的授权文件。撤回申请不符合上述形式要求的,视为未撤回申请,登记机关仍可以完成登记。(1)申请受理:在原受理窗口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基本齐全,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的,在原受理窗口提交申请登记材料,填写申请表和查询表,完成申请受理手续。

(2)归还申请登记材料原件:收回受理证书,并在1个工作日内归还已领取的申请登记材料原件。

(3)销毁记录:销毁已录入注册系统的注册信息。

注:申请登记的事项未记载在登记簿上的,申请人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登记时,房地产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登记,撤销登记不产生新的登记簿。

结语

在提交登记申请后,当事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但需满足一定条件。申请人申请撤销房屋登记时,需提交撤回申请表、身份证明和原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若申请人为共同申请人,则需共同向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申请;若代理申请,则需代理人出具撤回申请的授权文件。需要注意的是,若申请登记的事项未记载在登记簿上,申请人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登记时,房地产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登记,撤销登记不产生新的登记簿。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 登记程序 第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

(四)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章 不动产登记簿 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

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 登记程序 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文档

房屋登记申请是否可以撤销以及如何处理

在提交登记申请后,当事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但需满足一定条件。申请人申请撤销房屋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申请表、身份证明和原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若申请人和代理人共同申请撤销,则需由双方共同向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申请的请求。法律分析;在提交登记申请后,当事人是否可以撤回登记申请。当事人向房屋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后,因某种原因,申请人要求撤回登记申请,只要登记机关未在登记簿上记载登记事项,可以撤回申请。因为登记事项一经登记在册,产权公示就已经完成,未经法定程序,登记机关不得再变更登记在册的记录。2。申请人申请撤销房屋登记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人申请撤销房屋登记应当具备两个条件。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