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可以有赠予关系。夫妻一方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对方的,该财产是受赠人个人财产的,离婚后,受赠人对其依法享有所有权,而赠与人不可以要求对该财产进行分割。
一、房地产赠与法律程序有什么
财产赠与主要包括签约、申请、审核、登记和产权转让。具体程序如下:
一、签订合同。房地产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合同,是免费赠与合同,表明赠与人愿意将房地产免费赠与对方,受赠人也愿意接受对方的房地产赠与;
二、房地产赠与公证;
三、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登记;
四、证件资料;
五、如实填写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表;
六、房管部门审查,批准过户。经认真审核确认,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批准赠与房地产的转让,并向受赠人颁发新的房地产所有权证书。
二、赠与合同订立生效的时间如何确定
赠与合同的有效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房产赠与程序
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具体步骤是:
1.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赠予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