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二次创作的作品与原作品相比,能够体现其独创性的,不认定为侵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三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五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六条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出版、演出和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一、汇编著作权是否会侵权
不一定能构成侵权。如果是将若干作品、作品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的选择或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就属于汇编作品不侵犯著作权。一定是要有一定设计、具有独创性才行,无独创性的不受保护。
汇编作品之上是有一个独立的著作权的,著作权归汇编人所有。但是汇编人在行使著作权时,只能及于整个汇编作品,不能及于每一个单独的材料,不能侵犯被汇编资料原本的著作权,否则就是侵权。而且在汇编之前要征得所有资料著作权人的许可,不能擅自使用别人的作品,否则就是侵权。如果以上这些都没侵权,那么这个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就没有瑕疵,完全属于汇编人。
二、汇编作品转让需要获得授权吗
需要获得授权,否则构成了侵权行为。汇编作品是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称为汇编作品。汇编作品的构成成分既可以是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及片段,如论文、词条、诗词、图片等,也可以是不受版权法保护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如法律法规、股市信息、商品报价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