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是爷爷奶奶。若父母已故或无监护能力,按顺序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担任,但需经当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分析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是爷爷。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的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爷爷奶奶可以担任监护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拓展延伸
爷爷是否有资格担任孙子的监护人?
根据法律规定,爷爷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是有资格担任孙子的监护人的。监护人的选择主要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包括爷爷的健康状况、经济能力、家庭环境等因素。如果爷爷能够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良好的教育资源,并能够满足孙子的基本需求和保障其权益,那么他有可能被认定为合适的监护人。然而,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决定,例如孩子的意愿、其他亲属的意见等。最终的判决将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因此,爷爷是否有资格担任孙子的监护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决定。
结语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爷爷奶奶可以担任监护人。监护人的选择需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包括爷爷的健康状况、经济能力、家庭环境等因素。法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决定,最终判决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