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赠与协议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撤销,赠与人在财产转移前有撤销权,但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签署赠与合同时要注意明确具体内容,考虑是否公证和附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并说明财产瑕疵。受赠人接受赠与后不得侵犯赠与人权益,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合同。
法律分析
一、婚内财产赠与协议可以撤销吗?
婚内财产赠与协议是否可以可以撤销,可以结合以下的规定确定: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签署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
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
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3、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让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4、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
5、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责任。
赠与协议一般会在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时生效,对于受赠人来说,一旦接受赠与,是不得实施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否则一旦实施了侵害行为,那么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内财产赠与协议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签署赠与合同时应注意内容的明确性,考虑是否需要公证以及是否附加条件。受赠人接受赠与后不得侵犯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合同。在赠与过程中应注明财产瑕疵,并办理相关手续。谨慎处理赠与事宜,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