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工作加班是否支付加班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劳动者工作,应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150%至300%的工资。加班费是劳动者在规定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既是对劳动者过量劳动的补偿,也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措施。用人单位应按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确保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一、有销售任务需要加班怎么算加班工资
做销售工作的在正常工作日为了自己的销售任务而加班,一般是属于自愿的就不需要公司支付加班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什么是加班费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即加班费。本条肯定了劳动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关于支付加班费的立法精神。
结语
加班工资是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来确定的。根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在休息日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加班费是劳动者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既是对劳动者过量劳动的补偿,也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种措施。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