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赠与协议一般不能不履行,但如果双方领取离婚证前反悔或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协议可能无效。协议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问题,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离婚协议书可以约定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内容的期限,但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在双方领取离婚证时生效。
法律分析
一、离婚赠与协议能够不履行吗
离婚赠与协议一般是不能够不履行的。但双方领取离婚证前反悔,导致原协议未生效的,或双方就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反悔,且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财产分割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协议离婚后能够起诉吗
协议离婚后还能够因为财产分割问题起诉。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能够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能够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协议书能够约定时间吗
离婚协议书能够约定时间的。但只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内容附带期限,不得就解除婚姻关系附带期限。因为婚姻关系,必须自双方领取离婚证时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能够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结语
离婚赠与协议一般不能不履行,除非双方领取离婚证前反悔或者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财产分割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如果离婚协议未生效且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法院将认定该协议无效。另外,离婚后双方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离婚协议书可以约定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内容的期限,但解除婚姻关系的期限必须在双方领取离婚证时生效。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根据性质不得附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