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认定及约定有效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共同债务以及个人名义为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不算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解决。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对外无效,只能由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分析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怎么认定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以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者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一方的婚前债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可认定为个人的债务。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婚姻存续期间债务约定是否有效
婚姻存续期间债务约定是否有效的确定办法:如果是对双方个人债务的约定,在符合法定生效条件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如果是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不具有对外效力。因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认定原则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婚前债务、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则属于个人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双方可协商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约定,对双方个人债务的约定有效,但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不具有对外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