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地管理法亮点是什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8 15:27:51
新土地管理法亮点是什么?
1、在原来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原则的基础上,增加“户有所居”的规定。2、将宅基地审批权限,由县级人民政府下放乡级人民政府。3、明确农村村民建住宅,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导读1、在原来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原则的基础上,增加“户有所居”的规定。2、将宅基地审批权限,由县级人民政府下放乡级人民政府。3、明确农村村民建住宅,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1、在原来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原则的基础上,增加“户有所居”的规定。
2、将宅基地审批权限,由县级人民政府下放乡级人民政府。
3、明确农村村民建住宅,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新土地管理法亮点是什么?
1、在原来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原则的基础上,增加“户有所居”的规定。2、将宅基地审批权限,由县级人民政府下放乡级人民政府。3、明确农村村民建住宅,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