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职工因工伤造成的工作能力丧失,在规定期限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伤残津贴。但是该条例没有具体规定工伤工资损失可以调休的问题。
法律依据:
1.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职工因工伤造成的工作能力丧失,在规定期限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伤残津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医疗期满,职工仍然需要治疗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延长医疗期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支付工资。但是,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核。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职工因工死亡或者被鉴定为工伤致残的,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有关规定支付职工的遗属或者本人的抚恤金等。
综上所述,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工伤工资损失可以申请调休。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伤残津贴、工资和抚恤金等,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