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同时,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福利、伤残津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工伤发生时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用人单位负责支付一些特定费用。
法律分析
职工工伤赔偿范围:《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拓展延伸
吕梁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及申请流程
根据吕梁市的相关规定,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主要涉及医疗费、伤残津贴、丧葬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方面。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工伤程度和医疗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报销,其中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
2.伤残津贴:根据工伤程度和工资标准,按照一定比例计算,每月发放给工伤职工。
3.丧葬费:在工伤职工死亡时,根据一定比例给予丧葬费用的补偿。
4.供养亲属抚恤金:对于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每月抚恤金的支付。
申请工伤保险赔偿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1.及时报告:工伤发生后,应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填写工伤报告表。
2.就医治疗:及时就医,并保存相关医疗费用凭证。
3.提交申请:将工伤报告表、医疗费用凭证等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4.审核认定:所在单位将材料上报给吕梁市工伤保险认定机构,由其进行工伤认定。
5.赔偿支付:经认定为工伤后,吕梁市工伤保险认定机构将根据相应标准进行赔偿支付。
请注意,以上仅为概述,具体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和申请流程可能会根据吕梁市的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实际操作中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确保准确性和及时性。
结语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外,用人单位还需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吕梁市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主要涉及医疗费、伤残津贴、丧葬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申请工伤保险赔偿需及时报告、就医治疗、提交申请、审核认定和赔偿支付等步骤。具体标准和流程请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确保准确性和及时性。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