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的效力认定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审查登记程序包括:承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土地流转需经属地核实、经营能力审核、价格评估、信息发布、自愿协商、签订合同、鉴证归档等步骤。
法律分析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自承包人和发包人签字时成立,而承包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条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第二十二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怎样审查登记
1、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
2、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
3、流转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4、信息发布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人会面,平等洽谈。
5、自愿协商县、乡(镇)土地流转服组织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土地流转双方依法自愿当面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相关事宜。
6、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
7、鉴证、归档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转面积较大的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合同文本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分别由村、乡(镇)、县归档备案。
结语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成立后即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了土地承包的程序:选举承包工作小组、拟订承包方案、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公开实施承包方案、签订承包合同。合同应包括发包方、承包方信息、土地情况、承包期限、用途、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即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需经属地核实、审核经营能力和项目、评估价格、信息发布、自愿协商、签订合同、鉴证归档等程序。合同一式五份,其中一份鉴证,其余由村、乡(镇)、县归档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七十条 本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