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对过失损坏武器装备罪的判罪标准及犯罪对象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对象包括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和军用通信。在司法实践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并可请律师提供合法的辩护意见。
法律分析
一、刑法过失损坏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过失损坏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包括三种:
一是武器装备,它是武装直接用于实施和保障作战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的统称。包括冷兵器、械、火炮、火箭、导弹、弹药、爆破器材、坦克及其他装甲战斗车辆、作战飞机、战斗舰艇、鱼雷、水雷、生物武器、化学武器、核武器、通信指挥器材、侦察探测器材、军用测绘器材、气象保障器材、雷达、电子对抗装备、情报处理设备、军用电子计算机、野战工程机械;渡河器材、伪装器材,“三防”装备;辅助飞机、勤务舰船、军用车辆等。
二是军事设施,是指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建筑、场地和设备。包括:指挥机关、地面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军用机场、港口、码头;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助航标志;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信、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和规定的其他军事设施。
三是军用通信,是指为实施指挥、运用通信工具或其他方法进行的信息传递,它是保障指挥的基本手段。如无线电通信、有线电通信、光通信、运动通信、简易信号通信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过失损坏武器装备的行为,是需要根据实际的违法情况来进行处罚的,特别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本罪的损失对象,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并提出合法的辩护意见。
结语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罪的判罪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的犯罪对象包括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和军用通信。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如有疑问可咨询律师以确保合法界定和提供辩护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三百七十九条战时明知是逃离的军人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财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一章危害罪第一百一十二条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三百七十七条战时故意向武装提供虚假敌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