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役 公安机关执行
拘役的执行。根据《刑法》第43条的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这里所说的“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没有建立拘役所的,可放在公安机关的看守所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二、如果拘役的话,未在押拘役怎么执行的啊?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以上是对未在押拘役如何执行的回答。
三、拘役管制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执行吗?
公安机关的强制执行权主要有:
1.查封。指公安机关对违反公安管理的场所、物品,采取贴封条、就地封存,不准持有人或所有人使用、处分。如查封容留妇女卖淫的旅馆、饭店等。
2.扣押。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公安管理的有关物品予以留置、扣留,如扣押交通肇事者的车辆、居民身份证等。
3.强制拘留。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拒不履行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措施,强制其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拘留,包括必要时依法使用械具。
对未满16周岁,孕妇,70岁以上老年人,精神病人不能执行刑罚
以上就是拘役管制又公安机关执行的相关解答,望采纳
四、如果被公安机关拘役能消除案底吗?
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
因此,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而案底就是指犯罪记录制度,这种犯罪记录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终身存在不能取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