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补贴转到儿子名下的方法如下:
1、儿子必须是本村集体的成员;
2、儿子名下没有宅基地;
3、到村委会申请更名手续;
4、到土地管理局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农村补贴的申请资格:
1、申请人必须是农村户籍居民;
2、申请人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补贴条件,如土地所有权、种植面积等;
3、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农业生产能力,能够有效利用补贴进行生产活动;
4、申请人在申请补贴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土地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
5、申请人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填写补贴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将农村补贴转到儿子名下需确保儿子是本村集体成员且无宅基地,通过村委会申请更名后,再到土地管理局完成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二百六十五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所以,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故农民个人之间不能私下转让。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过户给您后,宅基地使用权也相应转让。您在申请房屋过户手续时可同时办理相应的宅基地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